根据相关规定,对于被拘留的人,应当提供《释放证明书》,并在该证明书中明确写明释放的原因。除非涉及刑诉第15条规定的情形之一,否则应当撤销案件,而不能简单地将释放作为代替。对于检察机关未批准逮捕的被拘留人,应立即释放并颁发《释放证明书》。对于机关认为需要补充侦查、要求复议复核的情况,应采取相应的强制措施变更。
法律分析
1、应当给被拘留人《释放证明书》,并在该文书中写明释放原因。
2、对具有刑诉讼第15条规定情形之一的除释放被拘留人外,还应撤销案件,而不能以放代撤。
3、对检察机关不批准逮捕的被拘留人应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书》。机关为需要补充侦查、要求复议复核的应变更强制措施。
拓展延伸
刑事拘留解除的前提条件是什么?
刑事拘留解除的前提条件是指在特定情况下,被刑事拘留的个人可以获得解除拘留的权利。根据刑事诉讼法及相关法律规定,一般情况下,刑事拘留解除的前提条件包括:1. 证据不足:当检察机关或机关无法提供足够的证据证明嫌疑人的罪行时,可以解除拘留。2. 没有逃跑、销毁证据等危险行为:如被拘留人保证不会逃跑或销毁证据,可以解除拘留。3. 协助调查:被拘留人积极配合调查,提供有价值的线索或证据,可以解除拘留。4. 具备保证人或担保人:被拘留人提供具备一定经济实力和社会信誉的保证人或担保人,可以解除拘留。需要注意的是,最终是否解除拘留还需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审慎判断,法律规定和司法解释可能会对条件有所调整。
结语
根据刑事诉讼法及相关法律规定,刑事拘留解除的前提条件包括:证据不足、无逃跑、销毁证据等危险行为、积极配合调查、提供保证人或担保人。需要注意具体情况和法律调整。释放被拘留人应发《释放证明书》,对不批准逮捕的人应立即释放并变更强制措施。撤销案件应适用于刑诉15条规定情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
人民、人民和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拘传、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第六十七条
人民、人民和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机关执行。
第六十
人民、人民和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