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主观:
贷方表示:本月应交未交的 。借方表示:本月多交的和本月上交上期应交的。“应交税费-未交”科目发生额是由“应交税费-应缴(转出未交)”科目贷方结转过来的,一般都是贷方余额,表示本期应实际缴纳的金额,出现借方余额的时候比较少,借方余额表示企业多交,一般多出现在增加购票额时预缴。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三条
法律客观:
《67最高人民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十六条: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应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