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汇情感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民事案件上诉期

民事案件上诉期

来源:安汇情感

民事案件上诉期法律规定:

1、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提起上诉;

2、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提起上诉;

3、人民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

4、人民审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

人民审理民事案件,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对于诉讼当事人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保障诉讼当事人平等地行使诉讼权利。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对损害国家、集体或者个人民事权益的行为,可以支持受损害的单位或者个人向人民起诉。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关于严格执行案件审理期度的若干规定》第四条

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理的刑事案件的期限为三个月;需要延长期限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

裁定再审的民事、行政案件,根据再审适用的不同程序,分别执行第一审或第二审审理期限的规定。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