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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述与消费税的关系

来源:安汇情感

与消费税的关系如下:

1、两者都是对货物征收;

2、对于从价定率征收消费税的商品,征收消费税的同时需要征收,两者计税依据是一致的;

3、消费税是价内税(计税依据中含消费税税额),是价外税(计税依据中不含税额)二者都属于流转税;

4、二者都具有转嫁性;

5、消费税纳税人同时是纳税人。

消费税和的区别如下:

1、两者范围不同:对货物普遍征收,消费税对特定货物征收;

2、两者与价格的关系不同:是价外税,消费税是价内税;

3、两者的纳税环节不同:消费税是单一环节征收,是在货物所有的流转环节道道征收

4、两者的计税方法不同:是按照两类纳税人来计算的,消费税的计算方法是根据应税消费品来划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第五条

消费税实行从价定率、从量定额,或者从价定率和从量定额复合计税(以下简称复合计税)的办法计算应纳税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一)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销售额*比例税率;

(二)实行从量定额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销售数量*定额税率;

(三)实行复合计税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销售额*比例税率+销售数量*定额税率;

纳税人销售的应税消费品,以人民币计算销售额。纳税人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结算销售额的,应当折合成人民币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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