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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不需要盖专用章

来源:安汇情感

"带专用章的电子也是合规有效的。所以,无论新版的没有专用章的,还是老版的带专用章的,都是合规的,其效力和普通一样。

老版和新版电子区别主要有两个

1、将“货物或应税劳务、服务名称”栏次名称简化为“项目名称”。

2、取消了原“销售方:(章)”栏次。

新版应注意:

1、取消专用章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号规定,新版电子采用电子签名代替专用章,即电子可以没有专用章。

2、电子查验真伪

很多企业采购时都喜欢要纸质,认为电子很容易造假,但,全国电子化已经是板上钉钉的事了,接收电子只是早晚的事~

3、电子必须保存源文件

根据财会〔2020〕6号规定, 以电子纸质打印件作为报销入账归档依据的,必须同时保存打印该纸质打印件的电子文件,即必须保存OFD源文件,不得以截图等其他形式保存。随着全电的推广普及,以后这种没有专用章的电子也会越来越多。

相较于之前的传统纸质及电子,全电有以下优点:

1、信息全面数字化,实现全领域、全环节、全要素电子化。

2、开票流程全面简化,开票零前置,无需税控设备即可开票,无需票种票量核定即可开票,一个企业确定开票总额度即可开票,且开票额度可动态调整。有网络就可以开票,登录网页、客户端或者手机APP即可开票。

3、电子重复入账报销问题彻底解决,纳税人可通过电子服务平台标记入账标识,避免重复入账。

4、实现自动交付,纳税人可以通过电子服务平台税务数字账户自动交付全电,也可通过电子邮件、二维码等方式自行交付全电。

5、红字处理流程简化,未入账时可直接全额红冲,已入账时销售方和购买方均可提出红字申请。

辨别真假

第一步:点击“管理/查询管理/已开查询”菜单项,系统弹出“已开查询”窗口,根据需要选择类型、开票日期等条件,点击“查询”按钮,即可查询出指定条件的信息。

第二步:点击“查看原票”按钮,在电子原票页面有“下载”,“发送邮件”,“二维码”三个按钮,用于查看或下载版式文件。通过“下载”“二维码”“发送邮件”等按钮,都可以下载电子票版式文件。

第三步:使用OFD阅读器打开下载的版式文件,右键点击电子上的税务监制章,选择验证。

OFD阅读器下载方式:登录全国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在“相关下载”栏目中下载。

法律依据

《财政部 国家档案局关于规范电子会计凭证报销入账归档的通知》

一、本通知所称电子会计凭证,是指单位从外部接收的电子形式的各类会计凭证,包括电子、财政电子票据、电子客票、电子行程单、电子海关专用缴款书、银行电子回单等电子会计凭证。

二、来源合法、真实的电子会计凭证与纸质会计凭证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除法律和行规另有规定外,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单位可以仅使用电子会计凭证进行报销入账归档:

(一)接收的电子会计凭证经查验合法、真实;

(二)电子会计凭证的传输、存储安全、可靠,对电子会计凭证的任何篡改能够及时被发现;

(三)使用的会计核算系统能够准确、完整、有效接收和读取电子会计凭证及其元数据,能够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完成会计核算业务,能够按照国家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规定格式输出电子会计凭证及其元数据,设定了经办、审核、审批等必要的审签程序,且能有效防止电子会计凭证重复入账;

(四)电子会计凭证的归档及管理符合《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财政部 国家档案局第79号令)等要求。

四、单位以电子会计凭证的纸质打印件作为报销入账归档依据的,必须同时保存打印该纸质件的电子会计凭证。

五、符合档案管理要求的电子会计档案与纸质档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除法律、行规另有规定外,电子会计档案可不再另以纸质形式保存。

六、单位和个人在电子会计凭证报销入账归档中存在违反本通知规定行为的,县级以上财政部门、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等有关法律、行规处理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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