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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法律规定的行政处罚可以免除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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享有行政处罚权能够实施行政处罚的机关应具备以下条件第一,必须是行政机关。行政机关一般是指依法行使国家行政权,按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管理国家行政事务的机关。它能够行使职权,是具有法人资格的行政主体。值得强调的一种情形是,行政机关所设的派出机构或者职能机构经过法律法规授权的,也可以行使行政处罚权。如,《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十一条规定:治安管理处罚由县级以上机关决定,其中警告、500元以下的罚款可以由派出所决定。又如,《税收征管法》第七十四条规定:本法规定的行政处罚,罚款额在2000元以下的,可以由税务所决定。此外,《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第九条的规定也属于这种情形。第二,必须具有外部管理职能。不具有主体资格,不能以自己的名义地行使职权、承担法律责任的内部行政机构就不能成为行政处罚的实施主体。如没有外部管理职能的机关事务管理部门、人事部门、决策咨询部门、内部协调机构等都不能成为行政处罚的实施主体。第三,必须取得特定的行政处罚权。具有外部管理职能的行政机关虽然享有管理社会事务的权力,但是,它并不必然地享有行政处罚权,行政机关所享有的行政处罚权必须经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明确授权。第四,必须在法定的职权范围内实施。不同的行政机关拥有不同的行政处罚权限,越权则无效。减免行政处罚时,能将行政处罚减免到法律所规定的最底处罚标准第一,要正确把握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原则。第二,准确理解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法律条文。第三,明确适用条件和情形。第四,掌握好尺度。行政处罚的减免条件《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五条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责令监护人加以管教;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第二十七条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

(二)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的;

(三)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四)其他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我国法律中规定的行政处罚不是不能减免,而是有一定的条件,即主动减轻危害后果,受人胁迫,有立功行为或者其他等行为可以减免处罚。在大家遇到类似情况时可以参考本文减轻行政处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五条以牟利为目的,盗接他人通信线路、复制他人电信码号或者明知是盗接、复制的电信设备、设施而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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