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用品购销合同汇编
甲方: 乙方:
甲方需定购一批床上用品及部分生活用品,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并共同遵守。
一:合同项目:
床上用品及部分生活用品
产品名称、规格、质量技术指标、数量、单价、金额(每人套单位:元)
二:合同价款(大写):
三:该合同价已包括设计,材料,制造,包装,运输,检测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前及更换备用物品等所有其他有关各项的含税费用。甲方无需另向乙方支付本合同规定之外的其他任何费用。
四:具体以实际购买产品的成交数量为准,甲方以实际购买产品的成交数量结账。
五:供货方所提供的产品以其提供的样品为验收标准,并且质忧价廉。
六:交货时间
乙方必须在日开始于 月 束,一次性交货。
七:付款方式
货物到场付全部货款的70﹪,计人民币 元;三周内完成善后服务后付全部款项的25﹪,计人民币 元;全部款项的5%计人民币:元整作为质量保证金于月前支付。
八:违约责任
(一) 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应赔偿合同总价1%的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乙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2.甲方逾期支付货款的,除应及时付清合同约定的款项外,每逾期1天,按欠款总额的0.5‰计算违约金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超过30天,甲方货款未付清部分按每逾期1天向乙方支付2‰的违约金,甲方货款未付清超过90天,甲方货款未付清部分按每逾期1天向乙方支付5‰的违约金。
(二) 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交付的货物质量,材质若与样品不同,乙方应负责更换合格的货物给甲方。
2:乙方不能交付货物或逾期交付货物而违约的,除应及时交足货物外,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货物部分款项总额的2‰计算违约金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超过20天,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
3:乙方不得将货物转交第三方人制作,如产生经济纠纷由乙方承担。
4:乙方保证本合同货物的权利无瑕疵,包括货物所有权及知识产权等权利无瑕疵。
九:争议解决办法
1: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其指定的质量鉴定单位进行质量鉴定,货物质量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质量不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
2:合同履行期间,若双方发生争议,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所在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当地诉讼。
十:其他
1: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两份,乙方一份。
2: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签订日期:
日用品购销合同汇编
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为提高"______"_______系列产品在"______"地区的知名度和市场占有率"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双方同意本协议适应于甲方与乙方的所有业务程序,除非双方另有协议。
一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现将"_____"地区"__________"产品的经销权交由乙方负责。
2、为提高双方的共同利益,甲方保证地区总经销价提供合格产品给乙方,并负责保证质量。
3、甲方向乙方提供其合法经营的相关证明,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法人代码、产品合格证的等。
4、甲方暂定乙方"______"地区"第一年"年进货量为______元整,完成任务返点____%,超出部分按____%(以货物形式返还)。
二、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保证甲方"______________"系列产品在本地区的经营活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
2、乙方按双方协定的付款方式提货,甲方在收到货款后负责将货物发出并通知乙方。
3、乙方不准在规定的地区外销售,如经证实有冲货行为,按照冲货金额付十倍的违约金,并取消总经销权(除非该地区暂没经销商,在经过工厂认可的情况下,按工厂的价格体系销往该地区)。
4、如变更提货点要提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并加盖乙方公章。
三、 价格
1、如甲方部分产品价格调整,会提前30天通知乙方以便乙方及时调整售价适应市场。(在这30天内价格不变)
四、商品的品种、数量、规格
甲方收到乙方的订单后,对商品品种和数量如有异议,应在二十四小时内通知乙方负责人,未提出异议的应按订单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发货。
五、库存管理及退货
1、甲乙双方共同根据销售情况,共同掌握合理库存量,避免造成积压。
2、如有退货须打退货申请表,需注明退货原因,以便双方更有效的配合。
3 每次退货量比例不得高于上次进货时的10‰
六、付款方式
打款发货
七、其余事项
甲方对其提供给乙方的商品应具有所有权或合法的支配权、处理权,不得侵害他人的知识产权(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商品的装潢设计或外观设计等)。如果甲方提供给乙方的商品,因所有权存在问题或侵害他人的知识产品而引起的一切后果及经济损失,完全由甲方承担。
八、违约责任及争议的解决
1、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应根据法律、法规及本协议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2、双方同意在履行本协议的过程中如有异议应先通过协商或调解解决,如协商或调解不成,双方同意在甲方所在地人民诉讼。
九、生效
总经销权暂定 壹 年,协议期满,乙方有续约的绝对优先权。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盖章后各执一份。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
日用品购销合同汇编
供应商:(以下简称甲方)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为有效执行经济合同法律法规,保证购销合同的认真履行,特签订本总合同。本总合同适用于日用品、文具、钟表眼镜、鞋帽、纺织品、针织品、服装、劳保用品、丝绸等九种商品的购销业务。对于特定类别(品种)的交易,需要签订特定的商品购销分包合同。供需双方可以根据自己的特点制定表格形式的购销合同。本总合同是签订具体购销合同的总原则。
本总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协商同意后签订补充协议。本总合同、具体商品购销分包合同及补充协议具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和具体的商品购销分包合同不能改变总合同的约定条款。补充协议与具体商品购销分包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二条合同签订后,双方应严格履行。一方因《经济合同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的情形需要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的,应当在合同期满十五日前(含合同变更手续)以书面形式提交给对方。另一方应在收到通知后十五天内书面(或电报)答复。逾期未答复的,视为违约。一方因合同变更或终止而遭受损失的,责任方应予以赔偿。在新协议达成之前,原具体合同仍然有效。生产安排后,双方需要严格执行合同,一般不变。如需变更,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买方承担;如果供应商未能按照质量、数量和规定的要求按期履行合同,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第三条购销合同中的商品价格必须符合国家有关价格管理的规定。对于某些商品,双方还可以协商优惠措施或协商定价。
签订合同时,所售商品的定价标准都是正品价格。对于子产品和等级产品,应根据扣除率惯例对差异进行定价和执行;对于临时定价(参考价)的`货物,允许在10%-15%的范围内执行上下差价(差价率在具体合同中规定)。如果合同中有规格差异,交易将在中档(等)进行。)单价,实际发货会根据规格另行定价。在本合同规定的交付(交付)期限内,如遇国家或地方行政管理部门调整价格,应书面通知买方,作为交付时的定价依据。逾期交货,遇涨价,按原价执行;如遇降价,则采用新价格。逾期交货,涨价执行新价格,降价执行原价。价格调整产生的差额由双方另行解决。
第四条异地供货价格均为离岸价格,装运前费用由供应商承担。如果装货、运费和运费列在一份文件中,不能分开,则由买方承担;需要同城单位(包括外省本地单位)的货物,从工厂直拨到仓库的货物由工厂发货或由买方提供。承运人根据相关收费规定收取的合理运输费用由买方承担。运费负担也可以通过双方协商处理。
第五条商品质量有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按照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执行;没有上述标准的,按生产厂家的企业标准执行;没有企业标准的,由双方协商确定。供应商应仔细检查并严格控制,以确保货物质量。如果商品质量不符合标准,一般应该允许退货。在特殊情况下,供需双方可以协调解决问题。
第六条商品包装必须牢固,供应商应当保证商品在运输途中的安全。如果买方对商品包装有特殊要求,双方应在具体合同中明确,增加的包装费用由买方承担。
第七条合同履行的交货日期以供应商开业日期为准。从工厂直接交付到车站和码头的货物以工厂交付日期为准。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日期前10天内和交货日期结束后15天内,供货开票不应视为提前或延迟交货。如果买方要求分批交货,供应商应在批准后分批平衡交货。除非双方另有约定,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应由供应商托运。买受人自己想提的,应当持有加盖财务印章的自收自支证明,提货费用由买受人承担;在同一城市,除工厂直接发货外,由买方在货款结算后七天内提出(遇节假日顺延),逾期部分的仓储费由买方负责。如果延迟是由于运输的影响或买方要求暂停交货不超过30天,则不处理延迟履行合同。
第有有效期的货物,有效期超过2/3的,供方可以交付货物,有效期不足2/3的,供方应在交付货物前征得买方同意。
第九条供方应委托承运方按照双方约定的合理运输路线、工具和到达站(港)装运货物,并努力填满运力或吨位,以节约成本。一方需要变更运输路线、工具、到站(港)的,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协商一致后发货。在协商达成协议之前,原合同仍应执行。
买方提出变更运输路线、工具和到达站(港),因此增加的费用由买方承担,如有特殊情况,双方协商解决。如果供应商未经买方同意改变运输路线、工具和到达站(港口),增加的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甲方(公章):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日用品购销合同汇编
供方:(以下简称甲方)
需方:(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 为切实贯彻执行经济合同法规,保证购销合同的严肃执行,签订本总合同。本总合同适用于日用百货、文化用品、钟表眼镜、鞋帽、纺织品、针棉织品、服装、劳防用品、丝绸等九类商品商商购销业务。具体品类(种)的成交,需签订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供需双方可根据自身特点制订表格式购销合同。本总合同是签订具体购销合同的总原则。
本总合同未尽事宜可以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本总合同、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补充协议均具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和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不可以变更总合同的约定条款,补充协议与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不一致时,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二条 合同签订后,双方须严肃履行。如一方确因发生《经济合同法》第二十七条所规定的情况,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须于合同到期前十五天以书面形式向对方提出(含合同变更手续)。对方应在接到通知后十五天内书面(或电报)答复,逾期不答复的,视为默认。因变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由责任方赔偿。在新协议未达成前,原具体合同仍然有效。按需方指定花色、品种、规格生产的商品,在安排生产后,双方都需要严格执行合同,一般不予变更。如需变更,由此而产生的损失,由需方负担;如供方不能按期、按质、按量、按指定要求履行合同,其损失由供方负担。
第三条 购销合同的商品价格,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物价管理的规定。有些商品双方亦可协商优惠办法或协商订价。
签订合同,成交商品的作价标准,均为正品价。对于副品、等级品,其差幅按照扣率惯例作价执行合同;对于暂定价(参考价)商品,允许上下差幅在10%-15%以内执行(差率在具体合同中规定),合同中有规格差价的按照中档(等)作单价成交,实际发货时按规格分别作价。在合同规定的交(提)货期限内,如遇国家或地方行政部门调整价格,要以书面通知需方,以便作为交货时(指运出)作价依据。逾期交货的,如遇价格上调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新价执行。逾期提货的,遇价格上调时,按新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原价执行。由于调整价格而发生的差价,购销双方另行结算。
第四条 对异地的商品供应价格,均为车、船交货价,装车、装船以前的费用,由供方负担。如装车、装船费与运费列在一张单据不能分割的,由需方负担;对同城要货单位(包括外省驻本地单位)就厂就库直拨商品由工厂送货或需方自提。承运单位按有关收费规定收取的合理运输费用,运输保险费由需方承担。对运费负担,也可按照双方协商的办法办理。
第五条 商品质量,有国家标准或专业标准的,按国家标准或专业标准执行;无上述标准的,按生产厂的企业标准执行;无生产厂企业标准的,由双方协商确定。供方应认真检验,严格把关,以保证商品质量。如果商品质量不符合标准,一般情况应允许退货。如属特殊情况,供需双方可协调解决。
第六条 商品包装必须牢固,供方应保障商品在运输途中的安全。需方对商品包装有特殊要求,双方应在具体合同中注明,增加的包装费用由需方负担。
第七条 执行合同的交货日期,以供方开单日为准。由工厂直接送车站、码头的商品,以工厂交货日为准。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日期前十天内和交货日期终了后十五天内开单供应的,不作为提前或逾期交货。需方要求分批交货的,供方认可后,予以分批均衡交货。供方供应商品,除双方另有约定者外,异地的,由供方代办托运。如需方要自提,应持加盖财务印章的自提证明,提货费用由需方自理;同城的,除工厂直送部分外,均由需方在货款结算后七天内自提(遇节假日顺延),超期未提部分,由需方负责仓储费用。受交通运输影响造成延期或需方要求暂缓发货不超过三十天的,不作迟延履行合同处理。
第 对有有效期限的商品,其有效期尚存三分之二以上的,供方可以发货,有效期尚存三分之二以下的,供方应征得需方同意后才能发货。
第九条 供方应按双方商定的合理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委托承运单位发运货物,力求装足容量或吨位,从节约费用。如一方需要变更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并进行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再办理发运。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前,仍然按原合同执行。
需方提出改变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因此增加的费用由需方负担,如确有特殊情况由双方协商解决。供方改变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未经需方同意的,因此增加的费用应由供方负担。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日用品购销合同汇编
合同编号: 需 方(甲方):
地 址:
联系电话:
供 方(乙方):
地 址:
联系电话:
供需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购销产品内容
二、产品质量
1、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要求,保质保量地提供前述数量规格的产品,并保证产品符合国家、行业以及甲方的有关质量与技术标准。如因前述标准和要求未能达到,导致甲方经济损失,乙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2、甲方收取该约定型号的产品,并不代表乙方提供的产品完全符合了前述标准和要求,如甲方在使用产品过程中发现存在该约定产品不符合标准的情况,乙方仍需承担违约与赔偿责任。
三、产品保修
乙方免费保修 年、终身维修。
四、产品交付
1、交付方式:乙方送货至甲方指定地点。
2、交货地点:
3、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 日内。
4、在合同约定期限内或者乙方违约未能及时交货的,产品的灭失、毁损的风险由乙方承担。
五、价款结算
1、甲方在收到产品并验收合格后 日内向乙方支付前述全额货款。
2、乙方在甲方付款前应为甲方开具。
六、违约责任
1、若乙方迟延交货,每迟延一日,向甲方支付总货款百分之一的违约金,若乙方迟延超过七日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总货款百分之二十的违约金。
2、乙方所交产品品种、型号、规格、质量等不符合规定的,如果甲方不解除合同的,由乙方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并向甲方支付总货款百分之二十的违约金,如果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向甲方支付总货款百分之二十的违约金并承担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3、乙方因产品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乙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
4、乙方违反本合同的任何一条规定或者承诺,甲方有权要求其支付总货款百分之二十的违约金,并有权拒付货款,如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全额予以赔偿(该赔偿包括但不限于对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赔偿、对因此而造成第三人的经济损失的赔偿等)。同时,甲方有权视情解除本合同。
七、争议的解决方式
双方因本合同发生纠纷时,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应提交甲方所在地的人民裁决。
八、其他
本协议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 乙方: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