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中打印和手写内容有冲突的,如果当事人能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则经当事人协商认可的部分为其真实意思表达,是有效的合同内容;如果协商达不成一致的,当事人可以向起诉解决争议。
【法律依据】
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生效的《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第五百四十三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第五百四十四条
当事人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未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