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婚前财产,另一半有继承权。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应当属于该方的个人财产,在该方死亡后,应当由其继承人继承,同时该方的第一顺位继承人应当是配偶、子女和父母,可以看出,配偶应当属于该方的第一顺位继承人,对该方的婚前财产有继承权。因此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另一方是有继承权的,夫妻一方死亡后,另一方可以继承婚前财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第3种观点: 婚前财产属于一方婚前的个人财产,在当事人死亡之后,有遗嘱的,按照遗嘱执行继承;无遗嘱的,依照法定继承按死者第一序列继承人,死者配偶,子女,父母,三方平分继承。《继承法》第十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